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02 06:05:07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 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18.1.2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中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 上一篇:核工程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