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长期采购协议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8 13:03:45
在本长期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以下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方(以下简称“甲方”)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建筑材料的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建筑材料”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砖块、钢筋、木材等。
1.2 “乙方”指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采购方。
1.3 “甲方”指向乙方供应建筑材料的供应商。
2. 材料规格与质量
2.1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在交付时符合本协议所列的规格要求。
2.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检验,若发现材料不符合规格或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甲方进行更换或补偿。
3. 价格与付款条款
3.1 建筑材料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3.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建筑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4. 交付与运输
4.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建筑材料交付给乙方。
4.2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交付延误,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予以改正,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签署本长期采购协议之前,请双方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的各项内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视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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