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险是在建筑工程发展中最常见的险种之一,它是一种为保障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施工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产生的风险而设计的保险。建筑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所需合同之一,具有保障施工者利益、促进建筑工程发展的作用。
建筑工程险的分类
建筑工程险主要分为工程险和施工一切险两种契约形式,其中工程险是指在建筑过程中工程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费用,施工一切险则是建筑工程中全面而必需的险种。
建筑工程险的保障内容
建筑工程险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工程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
-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意外
-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风险
- 工程涉及到的主要零部件、设备损失
- 建筑风险严重时对人员的伤亡保障
建筑工程险合同范本
为进一步保护建筑工程建设主体的利益,合理分配风险,适应现代建设业的需要,制定了如下建筑工程险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承包商、保险公司三方签订的工程施工保险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
第三条 本合同所发生的索赔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的建筑工程所发生的造成损失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意外、第三者责任风险、主要零部件和设备的损失。
第三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应根据建筑工程所设置的工期、工程种类、投保金额等因素进行测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四章 费用支付
第六条 本合同所需费用应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同时,倘若保险索赔发生的,则由保险公司提供赔款。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相同,不得超过建筑工程竣工日期。
第六章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所涉及的争议如若发生,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得解决,则提交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及执行标准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若存在冲突,则以该法规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的补充契约及解释权均属于本合同的承保公司。
以上即是建工险合同范本的内容,建设单位、承包商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之前,需要仔细阅读并确定合同内容,确保三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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