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量问题倒塌的建筑工程(倒塌的建筑,藏着何等质量问题)
城市建设如今已大有改观,灰色的钢筋水泥林立于城市中心,推动着城市的发展,提升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件件让人不忍直视的事故,其中以因质量问题而倒塌的建筑工程尤为严重。
何以致此?
造成建筑倒塌的原因各式各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则在于施工方和监管部门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失职失责,也有一些建筑质量方面的设计或施工缺陷,以及恶劣天气等原因。
施工方眼中的利益
在建筑指挥的相关人员眼中,利益是占据最重要的地位,一些贪心的建筑企业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不断压低工程成本。采用劣质材料、缩短工期和降低施工质量水准成为其红利追逐的手段,这往往会对建筑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
监管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在中国监管工作中,出现过许多监管缺失的现象,导致了许多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却毫无惧罚地发生。这些缺失主要集中在监管机构的人员培训、装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
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缺陷
许多设计和施工缺陷也是导致建筑工程倒塌的罪魁祸首。例如在设计时引入隐患与缺陷,施工时将结构的安全性置于次要位置,或者贪图利益不惜削减安全保障措施等等,都有可能导致建筑工程的崩塌。
此时,应该谴责谁?
建筑工程倒塌是多重因素的综合结果,其责任并不单纯归于施工方或监管部门。施工方在缺钱、挑高、建设质量等多重压力之下,往往会采用一些降低成本和折旧行为。监管部门出现缺失,监管不严,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在施工和设计方面也存在诸多制度和规范缺失,相关部门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怎么避免?
要避免建筑工程倒塌的发生,需要各方通力合作,从源头治理,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严格执行,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材料、工程验收等的监管,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增强建筑耐用性等,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安全体系。
建筑工程倒塌的发生往往是多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类责任主体应该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力量,制订更完善的规范与制度,不断提高建筑质量、加强监管力度,才可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