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在开发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时,需要向负责规划审批的部门申请的证件,主要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兴建符合国家规划和城市建设要求。在我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发放。
城乡规划部门所处的层级是各个地方政府的规划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类建设规划的委托事项。因此,当开发者要对某个地区进行项目规划时,也必须要向该局提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要求所有建筑工程的使用者和开发商必须具备的证件。通过该证件的颁发,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主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管理。
建设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全国城乡建设规划,协调把握土地利用,规范和监督建筑工程建设过程,是国家对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部门。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部门负责审核、颁发和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筑工程建成后的最后一道审批程序,也是国家用来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颁发,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标准,达到安全、耐久、舒适、节约等目的。在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和宣传建筑工程规定、规程和标准、拟定和审核建筑施工图纸、监督建筑节能、规范和监督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协调把握土地利用,以及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因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同样是由建设部门负责审核、颁发和管理的。
建筑三证包括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其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在各自职能和权责范围内,确保建筑工程的开发、施工、使用、竣工和验收等全部环节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是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合法、顺利进行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