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资质管理
市政工程资质管理是指政府对市政工程企业从事市政工程活动所进行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市政工程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1号)
《市政工程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97号)
管理范围
市政工程资质管理适用于从事下列市政工程活动的企业:
市政道路工程
市政桥梁工程
市政隧道工程
市政给水排水工程
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市政燃气工程
市政照明工程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环卫工程
资质等级
市政工程资质分为五级,分别为:
一级资质:可承揽大型、复杂、技术要求高的市政工程项目
二级资质:可承揽中型、一般复杂、技术要求一般的市政工程项目
三级资质:可承揽小型、简单、技术要求较低的市政工程项目
四级资质:可承揽小型、简单、技术要求较低的市政工程项目,仅限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承揽
五级资质:可承揽微小型市政工程项目,仅限于本市(县)内承揽
资质申请
企业申请市政工程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具有与其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净资产和流动资金
企业具有与其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具有与其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业绩和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
资质认定
市政工程资质由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程序如下:
企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资质认定决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资质有效期
市政工程资质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企业应当申请资质延续。
资质延续
企业申请资质延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继续符合资质申请条件
企业近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
企业近3年完成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业绩
资质变更
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资质变更,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净资产、流动资金、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等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