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级造价询问资质标准
丙级造价询问资质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用于规范和管理从事工程造价询问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之一。获得丙级造价询问资质的企业,可以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询问业务。
一、 概述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询问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造价询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资质标准,并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丙级造价询问资质是其中一个等级,代表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工程造价询问能力,可以承接相应的工程造价询问业务。
二、 申请条件
申请丙级造价询问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企业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章程合法合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询问业务。
2.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3.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专职的财务人员。
(二) 人员条件
1.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2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时间不少于 3 年。
2.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3.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出色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 业绩条件
近 3 年承担过下列至少 2 项工程造价询问业务,并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或 2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造价询问业务。
2. 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询问业务。
(四) 信用条件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近 3 年内无下列不良行为:
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他有关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 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资质证书。
3. 在工程造价询问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
三、 申报材料
申请丙级造价询问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业绩情况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章程。
4.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5. 财务管理制度。
6. 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7. 业绩证明材料。
8. 信用承诺书。
四、 审批程序
1. 申请: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审意见。
3. 公示:初审合格的,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 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并核发资质证书。
五、 证书管理
1. 丙级造价询问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2. 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询问活动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 3 个月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手续。
3. 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 30 日内,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六、 附则
1.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2.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 注意事项
1.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丙级造价询问资质标准进行细化和补充。
2. 企业在申请资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应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工程造价询问业务,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