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资质转让合同
鉴于甲方(转让方)拥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资质证书,现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受让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XXXXXX)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
1.2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建筑资质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保证该资质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X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权益。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权益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变更手续。
3.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3 乙方应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并在取得相关变更手续后,继续履行原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2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权益或协助办理变更手续,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到本合同中,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附件
7.1 附件一:《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2 附件二:《付款凭证》复印件;
7.3 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八条 合同份数
8.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