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为加强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及要求。
一、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安全。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数据采集与处理
1. 采集和处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环境中进行。
2. 采用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
3.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存储
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存储设备保存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
2. 实行分级存储管理,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的访问控制策略。
3. 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物理损坏或病毒感染。
(三)数据传输
1. 通过加密通道传输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
2. 对传输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实施监控和审计。
3. 禁止使用公共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
(四)数据分析与应用
1. 在数据分析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护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
2. 对于公开发布的地图和服务产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3. 鼓励开展基于合法合规渠道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创新应用项目。
四、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一)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行为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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