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烈士纪念广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巨鹿烈士纪念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2023-01
招标人:巨鹿县人民政府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为纪念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巨鹿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巨鹿县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巨鹿烈士纪念广场。
1.2 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烈士纪念碑
纪念广场
纪念墙
相关配套设施
1.3 建设规模
纪念广场总占地面积约50亩,其中:
纪念碑高约30米
纪念广场面积约30000平方米
纪念墙长约100米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巨鹿烈士纪念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设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净资产不低于项目合同金额的30%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履约保证金不低于项目合同金额的5%
3.3 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具有设计和施工类似规模纪念广场的经验
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
拥有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费用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
5.2 地点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下午13:30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因素包括:
投标人的资质和经验(30%)
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40%)
投标报价(30%)
八、其他
8.1 招标代理机构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联系方式
电话:0312-6666666
传真:0312-6666667
邮箱:jlzbtg@126.com
8.3 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串标、围标,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或中止招标。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