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是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 主要职责
1. 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各地(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2. 招标投标市场监管: 负责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负责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3. 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 推进全区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透明;负责招标投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4. 招标投标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全区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程序和规则;指导和推动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5. 其他职责: 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内设综合处、法规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信息中心等5个职能处室。
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法规处: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解释;负责对各地(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监管一处: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监管二处: 负责对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规范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信息中心: 负责全区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招标投标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招标投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工作重点
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西藏工作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招标投标法治建设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 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守法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守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二)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流程,精简招标投标环节,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2. 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透明。
3. 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
1. 加强招标投标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招标投标主体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加强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招标投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 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理论研究,为推动西藏招标投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 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五、 社会评价
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为规范全区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先后荣获“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六、 未来展望
未来,西藏自治区招投标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西藏工作总目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依法治招、从严监管、优化服务,为推动西藏招标投标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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