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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现场获取。 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收件人:凌静;联系电话:15257598644。 ③邮箱获取: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86978347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5-11001

项目名称: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84.7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7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现场获取。 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收件人:凌静;联系电话:15257598644。 ③邮箱获取: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86978347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R30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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