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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321311-XDDL-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11-XDDL-G2025-0002

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00 % ≤投标优惠率(价格下浮比例)< 100.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价格确定:本项目供货价以供货当日“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ygwj.fgw.suqian.gov.cn/ )公布的最新主副食品价格乘以(1-中标优惠率)进行计算;如宿迁阳光物价网无网价的产品,则以宿迁新南菜市批发市场当日精品零售价(微信小程序)乘以(1-中标优惠率)进行计算;如宿迁阳光物价网、宿迁新南菜市批发市场当日精品零售价(微信小程序)均无网价的产品,则以菜市场零售价乘以(1-中标优惠率)进行计算。

采购需求: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拟对食堂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品、肉类、水产、禽蛋、奶制品、蔬菜、豆制品等采购及配送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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