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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2025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3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3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1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

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试剂采购项目1

1批

359784

工业

359784

359784

3000

采购包2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

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2

2-1

试剂采购项目2

1批

53366

工业

53366

53366

5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明细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描述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明细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采购包2:明细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描述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明细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fjjxzb@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转账报名、谈判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转入银行信息: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邮 箱:fjjxzb@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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