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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县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K-018

项目名称:清河县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120665.6

最高限价(如有):1120665.6

采购需求:按照相关技术规程与标准,开展清河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成果验收后按程序公布并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完成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底前提交成果并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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