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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08

项目名称: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包组002:用于传统祭祀节日、安全宣传等五个工作场地制作宣传板、标牌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宣传品设计制作、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unyi163@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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