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采购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采购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6-00013 项目名称:采购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70000 最高限价(元):187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服务,根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的《机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净化处理站作业导则》《综合净化处理站服务成本测算明细表》文件要求,我区拟招标采购一家专业化厂家为本项目进行运行服务,已确保此综合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及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2、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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