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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镇板桥村新建厂房(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旌阳镇板桥村新建厂房(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DX-CG-CS-2025009

二、项目名称:旌阳镇板桥村新建厂房(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旌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时代新城A区4号楼201室

成交金额:捌拾肆万玖仟陆佰伍拾叁元捌角肆分(849653.84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肆万玖仟陆佰伍拾叁元捌角肆分(849653.84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3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旌阳镇板桥村新建厂房(二期)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旌德县境内旌阳镇,建设内容主要为:单栋框架结构厂房改扩建,总建筑面积976.4 ㎡,地上两层,包含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汪芳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12113620)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姝媚、吴双清、杨国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849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安徽梓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15号、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八路2号健康智造中心二楼107,联系电话:13865495299、1361563095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860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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