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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21]91350181MA32QR4T2W[GK]2024001-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下岐村下岐131号6,993,600.00元95.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医院服务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医院后勤保洁、运送、医废管理、氧气吸引及污水管理等提供管理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后续签订合同为准二年参照《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6,993,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方林柱
评审专家:郑林森 、 骆秀凤 、 周金聪 、 林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 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州市坤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8120100100201476,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前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5.597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各供应商结果均为通过。在符合生审查阶段,上海鑫韵云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电梯安全管理员证,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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