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运城市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名称:2025年运城市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运城市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5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
2.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包括:
(1)为全市5.5万就业年龄段的持证残疾人实行职业培训状况和就业创业实名制统计管理,进行就业援助活动,就业创业服务等。
(2)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山西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晋残联函〔2025〕26号)要求,落实“一人一策”方案,为100名残疾人大学生建立大学生就业基本信息档案,为有就业意愿的大学生推荐1—2个岗位。
(3)为认真贯彻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技能培训,举办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七期,培训残疾人不少于150人次。
(4)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
(5)开展残疾人就业心理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负责残疾人求职登记,开展残疾人招聘活动、开拓岗位工作。
3.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
4.盲人按摩工作
负责全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管理、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的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5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隶属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市编办批复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在运城市只有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拥有针对特定残疾类型的资格管理、残疾人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团队,能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就业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7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及市编办《关于规范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运编办发〔2021〕118号)文件关于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的规定,运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为唯一市级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服务机构,本项目服务内容多、工作量大,对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响应能力及对残疾人服务熟悉程度要求较高,项目存在唯一性。为降低服务风险,并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推荐“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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