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2-25 06:23:24
一、项目编号:310114102250122164955-14191232
二、项目名称: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1617000.00元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残疾人服务社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裕丰路201弄6号西 | 9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嘉定区南翔镇阳光家园管理服务项目 | 为嘉定区南翔镇的残疾人及相关服务对象针对性打造项目活动(开放日活动、一园一品牌活动、阳光之家、阳光心园、阳光基地等)。 | 1、[开放日活动]融合活动 2、[一园一品牌活动]手工制作 3、[阳光之家]课程活动实施 4、[阳光之家]上门康复服务 5、[阳光之家]特色教学 6、[阳光之家]家属活动 7、[阳光心园]课程活动实施 8、[阳光心园]精卫宣传 9、[阳光心园]特色教学 10、[阳光基地]课程实施 11、[阳光基地]特色教学 具体活动次数,课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限3年,采取招一续二。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 2. 中标供应商需确保向采购单位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积极听取采购方意见,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首次评定不合格,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通过,采购人将保留暂缓支付款项的权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春辉,陈苏萌,许梅珍,潘伟,李雅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500-1000万元,0.45%。注:采用累计叠加计价。期限3年,采取招一续二。向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残疾人服务社收取59808元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8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残疾人服务社所提供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充分,总体项目实施方案及活动安排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同类项目实施成功案例较多,团队人员及相关资质符合项目需求,项目过程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相比较其他几家单位具有一定的优势。经专家组综合评审,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残疾人服务社评审总得分91.4分,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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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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