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72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简阳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印鳌路2号附201号2层 | 950,000.00元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百分比):100% | 9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简阳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5030300 | C15030300 出租车客运服务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执行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执行 | 730日历天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大全(采购人代表)、冯占林、郑家瑶、潘山山、李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参照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发改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本项目收费1425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481【2025】00224
2.预算金额: 950000元,最高限价: 950000元;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5030300 出租车客运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付款方式:
6.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按季度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用车需求,运输服务完成后计算实际运输服务费用,每季度底向采购人提供本季度所有实际运输服务的行程确认单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行程确认单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采购人用车人员签字确认。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响应)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8、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家数为17家,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为6家。
10.中标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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