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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Q2025305-ZFCG67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1577850(元)杭州求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中誉现代城北区1 47号217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组合桌椅求渔定制4套3000
2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展示柜求渔定制1台12000
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滑轨套装求渔定制2套3600
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轻型轨道板车套装求渔定制2套4500
5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视频、摄影拍摄移动led补光灯LSV-2000AXVL+300XPRO摄像摄影灯套装2套12000
6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遮光布柔光布求渔定制4套600
7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绿幕泰阳人TYR-LX35001套13900
8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吊架泰阳人DBX-DG021套10000
9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LED 平板柔光灯泰阳人DBX-33016套1850
10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LED 聚光灯泰阳人DBX-5904套2000
1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电脑调光台泰阳人DBX-TG481套2600
12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信号放大器泰阳人DBX-F41套900
1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演播台求渔定制1套4000
1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提词器(内置主机)泰阳人TYR-19QFD1套4500
15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全媒体综合实训与竞赛系统 【核心产品】北测V1.061套10750
16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音视频制作工作站HPZ1 G1i33套19000
17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摄影机索尼ILME-FX3A2套25000
18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镜头组NISI黑色基本组
14/25/35/50/85
2套31000
19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三脚架图瑞斯TS-N6L
PLUS 云台套装
2套2500
20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摄像机配件求渔定制2套2600
2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稳定器DJIRS 4 套装2套8000
22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无线图传监视器猛玛M2 无线图传监视器2套2700
2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H5 录音机套装RODENTG4+录音机套装1套5800
2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交换机H3CMS40481台2800
25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数字音视频素材采集工学一体工作站项目路由器H3CER5200G31台28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名单:

楼程伟,王海辉,王红(采购人代表),徐赛华,陈海航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求渔科技有限公司62.561.567.066.569.065.329.1594.45
1北京智欣联创科技有限公司43.542.045.046.541.543.729.1172.81
1杭州青灵创想科技有限公司41.040.040.041.542.040.930.070.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0%计收(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4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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