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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三楼310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3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榆林市-2025-00746

项目名称: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
10).供应商应具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的环境检测项目范围涵盖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1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谈判无效。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谈判。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三楼310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三楼309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三楼3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水源地监测项目分包服务采购项目

1.报名: 携带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 : 1、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 在 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兴达路 375号国际商务大厦三楼310室获取谈判文件。

2. 供应商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 供应商 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 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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