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1130号】鲁山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度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2-28 17:59:5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鲁山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度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113 |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度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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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针对鲁山县2025年度拟出让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4服务周期:2025年度 5.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pds.gov.cn/)“登陆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行政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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