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2-28 22:22:07
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14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折扣率 | | A | 深圳市乐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0.9 | | A |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 0.95 | | A | 深圳九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0.96 | | A | 深圳市家望农产品有限公司 | 0.98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折扣率 | | A |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 0.95 | | A | 深圳九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0.96 | | A | 深圳市乐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0.9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早禾坑2号D栋101 中标折扣率:0.95【本项目的年度支付上限为407万元(其中教职工支付上限84万元,学生支付上限323万元),超出支付上限的将不予支付。】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申请续签下年度的合同,在配送货物折扣率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承源、陈道英、赵茂林、李映清、曹亮帮;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中采购代理类业务的收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为395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4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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