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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医学院校本部旧址之西侧辅助建筑群(中山大学北校园45号保健科楼)修缮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5]050号(招标文件编号:中大招(工)[2025]050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医学院校本部旧址之西侧辅助建筑群(中山大学北校园45号保健科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穗建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化州市东山街道桔城中路47号南方大厦1幢24层2406房

中标(成交)金额:160.0863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广东穗建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医学院校本部旧址之西侧辅助建筑群(中山大学北校园45号保健科楼)修缮工程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医学院校本部旧址之西侧辅助建筑群(中山大学北校园45号保健科楼)修缮工程120日历日何景就二级建造师/粤244202320240042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淑娟,郑可锐,刘彩霞,张金新,林祥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向具体项目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招标代理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一个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3648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名称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医学院校本部旧址之西侧辅助建筑群(中山大学北校园45号保健科楼)修缮工程

2.本项目采用平均值法。因签订合同和项目归档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及本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4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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