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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2025-DLGK-A0005-B00(招标文件编号:GHPM-20240119B)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温州市广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大维路6号第一幢1-2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标段一: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单月采购包

折扣率(%):7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森茂路99号房屋仓库11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标段二: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双月采购包

折扣率(%):6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温州市广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标段一: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单月采购包见招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2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段二: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双月采购包见招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毅民、梁延成、刘李锋、卢达、周军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11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评审得分情况

标段一: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单月采购包

中标供应商

评审总得分

温州市广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95.63

标段二:瓯海区税务局、仙岩、瞿溪食堂食材双月采购包

中标供应商

评审总得分

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4.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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