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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水务局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C-ZC-2025-13

项目名称: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30,646.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水务局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130,646.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4,91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潜水电泵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3,130,646.9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水务局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水务局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潜水泵、电缆及管道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 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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