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局2026年度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法律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72025000224
项目名称:2026年度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后365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后365日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后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描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如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供应商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描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如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供应商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描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政府采购活动。(如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供应商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8725210200006247;
2、本项目采购预算:900,000.00元;其中采购包一总限价:18万元;采购包二总限价:50万元;采购包三总限价:22万元;
3、采购品目:C20030300法律咨询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636012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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