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02 06:34:28
一、项目编号:[350124]LCZ[CS]2025005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永立恒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 | 1,718,395.36元 | 99.6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类(福建永立恒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 | 磋商文件中指定范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项 | 陈绍森 | 闽2352007200705397 | 1,718,395.3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许志杰 |
| 评审专家: | 蔡国漳 、 廖丽婷 、 林金铭 、 管小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①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7245855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清县塔庄镇样板集镇环境整治工程:1.50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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