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2-25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346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大连铖源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北路三涧段496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C15030300出租车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各运动队训练车辆租赁,包括常租车辆7座商务车4台、6座小型客车2台、9座小型客车1台、19-23座中型客车1台;非常租车辆39-55座大型客车一台。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一)提供的车辆运营手续合法有效,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二)承租技术指标状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空调、内饰设备齐全良好。 (三)出租方负责在租赁期内购买车辆全险,第三方责任险赔付金额不低于200万。 (四)采购人负责常用车辆的常规保养(仅更换机油、机滤),车辆厂商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进行的其他车辆保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供应商保养车辆应提前至少一周通知采购人,并提供备用车辆。因承租方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使用方负责维修费用。 (五)车辆因故需要维修的,首先由保险理赔。保险不予理赔的,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对重大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承租方应负责出租方全部损失。 (六)车辆租赁公司要具备较强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做好车辆租赁对接工作以及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七)本项目按车辆日租费用报价,行驶里程及司机工作时间不作为价格调整因素。 (八)常租车辆由采购人负责燃油费及过路费,其他费用及非常租车辆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其余所有附加费用只在车辆日租费用中体现,除日租费用外,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评价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依法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扬、张大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预算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