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招标投标

智能制造专业实习耗材购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智能制造专业实习耗材购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710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专业实习耗材购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禹州市信义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禹州市张得镇石王村3组

成交金额:肆拾伍万玖仟元整(45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平口钳固定套装、BT40 拉丁、螺纹铣刀等;

品牌:西舟、VIC、VIC等;

规格型号:QGG50-M12-T26、BT40-45°、D16*P1.5(螺距1.5,4刃,全牙)等;

数量:30套、55个、20把等;

单价:260元/套、8元/个、150元/把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朱光权、许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4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5900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力评价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5-B-055)成交公告
下一篇: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桂塘等27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QZZC2025-C2-210066-GXHS)的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