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流枢纽(喀什)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07 04:59:39
一、项目编号:XJTS-2025-CS-33(2)
二、项目名称:国家物流枢纽(喀什)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喀什卓越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深圳创业园区创业二路008号(A栋一屋D039)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 | 报价:735000(元) | 92.13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国家物流枢纽(喀什)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二次) | 国家物流枢纽(喀什)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二次) | 搭建物流交流合作平台。邀请国家物流枢纽、现代物流头部企业、科技物流企业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共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新思路、新模式,推动合作共赢,引领促进喀什物流枢纽与园区转型升级和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格。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咏梅,黄继辉,尹兴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约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1.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采购费率1.50%;2.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采购费率0.84%,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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