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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安全提示性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第2包:城市电视信息发布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7303-XM002

二、项目名称:重要安全提示性信息发布渠道对接业务保障(第2包:城市电视信息发布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801室

中标金额:60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信用代码中标金额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801室91110101769926347J6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
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160万元60万元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目前可覆盖包括北京地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内的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移动电视均由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所有和运维。为了项目合理展开相关工作,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因此只能由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提供该项服务,此情况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莎、康悦、杨柳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每个包/标段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费率标准下浮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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