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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J-2025(ZC)-143-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65600

最高限价(元):24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65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新建心理治疗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框架结构,功能包括门诊、医技、治疗、病房及室外配套设施等;2、业务用房提升改造总面积19360平方米,包括综合门诊楼18000平方米、旧食堂1360平方米(改造为心理测评与康复训练中心);3、购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等医技检查设备等5台(套);4、信息化:电子病历升级改造(5级)、信息互通互联(乙等)及智慧服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竣工结算、完成项目档案备案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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