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 一 开标室(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5-0055
项目名称: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99,85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6,099,858.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恒温机、恒温机组 | 恒温恒湿机组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969,780.00 | 3,969,780.00-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5G菌菇远程智能控制系统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310.00 | 500,310.00-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二氧化碳控制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0,320.00 | 1,360,320.00- |
| 1-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湿度控制 | 1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448.00 | 269,44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县平子菌菇种植基地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 一 开标室(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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