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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砀山县良梨镇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砀山县良梨镇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皖SQ-DS2025003

项目名称:砀山县良梨镇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978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978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拟建设1.丰棉村,清淤中小沟3条长度1380米。 2.礼河集村,新建60*80cm盖板排水槽240米;护砌沟1条200米(上口3.5米);0.8m*8m涵管桥一座;破路恢复24平方米。3.三坝集村,中小沟清淤一条1100米,(上口3米,配套0.8m*6m涵管桥10座);护砌沟1条220米(上口3米)。4.杨集村,小沟清淤2200米(上口3米);新建1*0.8*6m涵管桥5座;埋设直径0.8米进地涵管100米;新建小型积水抽排点2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无在建工程(含中标/中标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在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86635760@qq.com,发送后请电话通知:15950187719,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1889782.10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电子邮箱将质疑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6635760@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纸质版发起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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