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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AT186027804647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成交金额:¥2,38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全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工程包含对风雨操场及10#、11#学生公寓供电线路接入、中心配电房部分电路调整等内容。详见据图纸及清单控制价等。

施工工期:20 日历天

项目经理:江方志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2341820655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皖建安 B(2019)0178878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之悦、郑光照、余海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和中标费率(90%)计算取整确定(四舍五入取整)。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伍佰元的,按保底收费叁仟伍佰元。

收费金额:14,15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mzhao@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637359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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