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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5年驻外所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5000123

二、项目名称:2025年驻外所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四川美食优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街道井坝村3组301号842,400.00元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5年分局驻外所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折扣率):82%

98.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美食优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2040000C22040000 餐饮服务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5年分局驻外所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食堂生鲜食材配送为加强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的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和及时配送,采购人拟采购一家投标人为食堂统一配送所需的食品原材料(米、面、油、肉类、家禽、鱼类、水果、蔬菜、副食品、调料等)。采购食材:新鲜蔬菜、水果:包括各类时令蔬菜、各类新鲜水果。肉禽蛋类、鱼类:包括猪肉、牛肉等。边散猪肉: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沾手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蔬菜水果按需求配送,每天送货时提供本批次投标人自行检测的农残检测报告。采购人随机抽检,必须符合GB2763-2021和GB2763.1-2022《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鲜肉类须符合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猪肉质量符合GB/T9959.1-2019《片猪肉》或GB/T9959.2-2008《猪瘦肉》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妮娜、沈雄亚、王保新、张勇、何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x1.5%收取。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6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425210200005007[2025]00146,采购预算品目为C22040000餐饮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42,400.00元,最高限价为842,400.00元。监督单位: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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