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基础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废标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4 16:50:43
一、项目编号:【KRDL】K5-2509119-03
二、项目名称:基础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临床专科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经评审,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临床专科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望涛、刘耀政、万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下浮30%,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临床专科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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