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6 21:27:52
一、项目编号:[350103]HGZB[TP]2025001
二、项目名称: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中和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南新路17号 | 896,400.00元 |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项目(总价):896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项目):
货物类(福州中和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房屋 |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1批 |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1批 | 中和 | 6055*2990*3600mm | 1 | 批 | 896,400.0000 | 896,4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罗丽永 |
| 评审专家: | 高学珑 、 郭启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发热肠道门诊和医疗垃圾成品房采购项目:1.34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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