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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心医院软式内镜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软式内镜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3-2504045

项目名称:软式内镜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中心医院软式内镜维保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7000001(年)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01,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中心医院软式内镜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中心医院软式内镜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全过程;
3.5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前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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