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7 09:53:26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110
二、项目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联合体成员:四川原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 700,000.00元 | 99.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联合体成员:四川原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990000 |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0日内完成(屏山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工作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取得自然资源部汇交入库证明为止。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或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勇 、 王季华 、 李云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 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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