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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一期)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0-JSGL-G2025-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一期)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2)技术分;评审因素;技术参数(32分),评审标准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技术参数相比较,以满分32分为基数,带“▲”号指标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超过5个负偏离该项不得分,不带“▲”号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投标人须逐条列明详细对比表,“项目需求”中标明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此项注意项目需求中带“▲”号指标数量需与分值相对应)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应答技术偏离表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现更正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技术参数相比较,以满分32分为基数,带“▲”号指标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带“▲”号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投标人须逐条列明详细对比表,“项目需求”中标明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此项注意项目需求中带“▲”号指标数量需与分值相对应)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应答技术偏离表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2、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3)商务分;评审因素;人员配置(4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在距离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人员配置(4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10-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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