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公安局取暖燃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东丰县公安局取暖燃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安局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78000
最高限价(元):57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578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粒煤(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人需求时间批次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0:00
开标地址: 东丰县东丰县东丰镇药业大街2648号 二楼评标室一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2.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或询价保函。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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