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163]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8 09:0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AHT-202506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公告文字编辑错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参考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按照4500元兽群代理服务费用; 3、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支行 账 号:26140301040016761,更正为:1、参考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按照45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3、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支行 账 号:2614030104001676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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