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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绥棱县消防大队绥棱县消防救援大队塑钢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棱县消防救援大队塑钢窗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1日 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226]YCXMGL[CS]20250003

项目名称:绥棱县消防救援大队塑钢窗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911.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塑钢窗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911.9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塑钢窗改造1(项)详见采购文件850,911.9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缺陷责任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塑钢窗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塑钢窗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建造师还须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13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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