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综检(治超)站协管及后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综检(治超)站协管及后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3026-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综检(治超)站协管及后勤项目
预算金额:114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协管及后勤 服务 | 1141.5 | 1 | 为房山区交通局综检(治超)站提供 协管、后勤 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5 至 2025-04-2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房财采购核【202 5 】 074 号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 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
4.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意向公开时间:202 5 年0 3 月 04 日
6.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 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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