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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5—2028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12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2025—2028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及

承保分配比例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91321300704018049M宿迁市宿城区黄河路222号92.79(均分制)

5500000元(主承保:50%)

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913213005592720669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第15层84.5(均分制)3300000元(共保体1:30%)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913213007040160194宿迁市洪泽湖路833号69.29(均分制)2200000元(共保体2: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迁市2025—2028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3年,2025年5月1日0时--2028年4月30日24时止。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昌盛、陆梅、吴龙、陈银燕、周娟、叶东升、沈永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按照成交比例计算收取代理费。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代理费金额为:主承保保费550万元,代理费为76000元;共保体1保费330万元,代理费为52000元;共保体2保费220万元,代理费为35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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